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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租房提取公积金办理条件放宽
2023年6月2日武汉公积金对提取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进行了局部调整。(适用于武汉市行政区域内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具体包括:总则;住房消费类提取;其他类提取;责任与监督;附则,共五个章节。)
调整后的办法中,职工及配偶名下无房,且本年度内无住房公积金贷款(含本地公积金贷款、异地公积金贷款)、委托扣划(含城市圈签约)和购买住房类提取记录的,即可办理租房提取。
而在原来的提取管理办法中,不只是本年度,而是过往有过贷款或提取的记录,就不能再次办理提取。因此,调整后的办法进一步放宽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