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县2023年度退役军人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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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度安置地为临泉或临泉户籍的退役军人:
为顺利推进我县退役军人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工作,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养老保险权益,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议安排到企业/机关事业单位/自谋职业的退役军人,退出现役后请及时下载《军人安置地或户籍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账号信息回执》(见附件),交与军队财务部门。〔注:请确认退役参加基本养老保险项目是企业(含自谋职业)/机关养老保险〕
二、退役后参加企业养老保险的,请携带《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代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受理回执(银行回执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临泉县城中南路193号人社局一楼社保服务窗口办理接续手续。
三、退役后参加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的,请携带《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凭证》、《军人职业年金缴费凭证》、《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信息表》、《银行代理军人退役基本养老保险业务受理回执(银行回执单)》、《银行代理军人退役职业年金业务受理回执(银行回执单)》及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临泉县城中南路193号人社局一楼社保服务窗口办理接续手续。
四、对于未收到转移基金、转移基金接收地与安置地不一致、转移基金已收到但汇款附言不全或转移基金接收账户与实际保险项目不符等情况,退役军人应协助社保经办机构做好进一步核查落实工作。
附件:《军人安置地或者户籍地县级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银行账号信息》
临泉县社会保险费征缴和信息管理中心
2023年8月3日
来源:临泉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编辑:张胜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