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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可能判处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_有期徒刑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3-06-20 02:59:01 来源:互联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1、《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犯罪情节较轻;有悔罪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2、在一定期限内暂缓执行已判决的刑罚。

3、缓刑仅适用于主刑罚,附加刑不适用缓刑,附加刑仍须执行,对于累犯和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也不适用缓刑。

4、在缓刑考验期内应当接受社区矫正,如没有《刑法》第七十七条规定的情形,期满后原判的刑罚就不再执行,否则就应当撤销缓刑,执行刑罚。

5、根据主刑种的不同对考验期作了区分: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

6、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

7、缓刑考验期限,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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