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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大省浙江出台意见 规范海钓产业发展|重点聚焦

时间:2023-06-03 08:25:30 来源:中国食品报网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作为海洋大省的浙江,岛屿岸线多样,渔业资源丰富,坐拥有26万平方公里广阔的海域、500平方米以上的海岛就有2878个、深水岸线超过700公里。近年来,随着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海洋旅游需求旺盛。其中以休闲娱乐、体育运动为目的,利用岸堤、岛礁、矶石、船舶等进行的除渔业捕捞生产以外的海洋垂钓活动在浙江省沿海兴起。目前,浙江省共有各类海钓船700来艘。为此,浙江省涉海涉渔安全专业委员会于近日印发《规范海钓管理的指导意见(试行)》(以下简称《意见》),就稳妥推进海钓产业健康发展、科学规范海钓经营活动、切实加强海钓行为管理、全面强化海钓活动监督管理等4个方面内容,进一步促进海钓产业安全、绿色、有序发展。

《意见》明确,浙江省将全面强化海钓活动监督管理,对海钓产业实行定钓场、定时间、定人员、定码头、定标准的“五定管理”,对海钓船舶“五超”行为、使用可能对海洋生态环境造成危害的水生生物(包括活饵)作为饵料的行为、海钓过程中存在可能损害海洋资源和生态环境的行为、以海钓名义从事渔业捕捞生产的行为以及捕捞、辅助和养殖等渔业船舶和游艇从事经营性海钓活动等违规行为严格落实“六个严查”,全面强化海钓产业安全保障。

《意见》指出,浙江省各地要加快制定地方性法规、规章,建立健全海钓安全管理制度和工作体系,明确船舶、经营组织、行业部门、属地政府 “四方责任”,加大要素投入保障,明确经营管理、执法监管、海上救助力量和基础设施配备等规定要求,从严落实落细海钓安全管理制度,确保海钓活动安全。

“对于有条件的地区,可以根据辖区海域面积、海洋功能区划、 海况气象水文状况、旅游资源、配套的码头设施等实际条件,科学制定海钓产业发展规划,明确行业主管部门、产业布局、发展容量、海钓船舶总量和准入条件。”浙江省涉海涉渔专委办相关负责人介绍。

根据《意见》,浙江省将按照“组织化管理、公司化经营”原则,鼓励从事海钓活动的船舶纳入属地经依法注册登记的海钓经营、服务组织,实施统一管理。鼓励社会资本联合海钓经营主体,开展公司化、俱乐部运营管理,提高海钓产业发展的组织化程度。鼓励沿海各地加快出台适应不同范围海钓活动的相关海钓船舶检验技术规范,重点规范适合海钓活动的载人数量、航行距离、船舶稳性等参数,并对从事海钓活动船舶实施备案管理。

“接下来,我们将全力抓好贯彻落实,全面强化海钓活动监管,组织渔业、交通运输、海事、公安、文化和旅游、体育、经信、市场监管等部门,开展海上联合巡查和陆上联合执法,严查海钓经营管理中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浙江省涉海涉渔专委办有关负责人表示。

(戴鼎威 杨怡)

初审:李松 责任编辑:肖之涵 审核:王金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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